世界恐怖小說大師獎 2011年得主、暢銷小說《鄰家女孩》作者傑克.凱堔
驚世駭俗的第一本小說(未刪節版)中文版終於問世

我經常被問到,什麼讓你害怕?鬼魂?惡魔?地獄惡鬼?不對,這些都不怎麼嚇我。會嚇我的是你。或者有可能是你,端賴你是誰而定。
從很多方面來看,這是一個很嚇人的世界,除非你迷失在叢林或者偏僻的雨林深處,否則多半讓人驚嚇的是我們人類自己。有人以殺戮為樂,有些喜歡燒房子、虐待無辜動物,有些還真的享受戰爭。更甭提對孩童和婦女的殘暴行為。暴力不必然是身體的,漠視輕忽也可以殺人,從長遠來看。
我們當中有些人不算是人類,至少不是我們一般認為的人類。不知怎地,這些人似乎沒發展完全,要不是缺乏憐憫的基因,就是沒有設身處地的能力。這些人不在乎害你傾家蕩產,不會犧牲一夜睡眠來思考他們把你欺凌得陷入徹底絕望,甚至想自殺的狀態。
我不喜歡這些只能算複製人的人類,但他們的數量遠多於你所能想像。我要寫的可以說是這些人的樣貌,去稍微揭穿他們的面具,進入他們微笑和表面姿態底下一顆顆沒靈魂的靈魂──這些人不算是人而且著實驚嚇到我。誰有該死的權利驚嚇你。
在叢林或雨林中,有嚮導才能確保平安。

——傑克.凱堔給寫台灣中文版的序文

【內容介紹】

這一切,為什麼發生在我身上?

九月──淡季──來自紐約的美麗編輯來到「死河鎮」,緬因州的靜謐海邊小鎮。她獨居在山坡上的小屋裡,等待妹妹和朋友來訪。附近,那個嗜吃人肉的野蠻家族潛伏在陰暗的樹林裡,觀察,等待月亮升起,等待夜幕降臨……

不消多久,五個文明世故的年輕人和一個面露疲態的鄉下老警察將會發現,人類的表象底下有多麼野蠻原始……而求生的無限意志又有多驚人。

【作者介紹】

傑克.凱堔 Jack Ketchum

本名為達拉斯.邁爾(Dallas Mayr),曾做過演員、歌手、文學經紀人、木材推銷員,也是位汽水迷;家裡賣花,是戰後嬰兒潮的一員,自認在1956年時,貓王、恐龍和恐怖漫畫救了他。在進入恐怖小說領域之前,凱堔曾寫了一些詩、劇本、兒童故事、短篇小說,也曾在搖滾音樂雜誌及男性雜誌上發表文章。
凱堔的首部長篇小說《淡季》(Off Season,1980年出版),雖引發《村聲週報》(Village Voice)公然撻伐,痛責出版商出版暴力色情小說,卻被許多類型讀者所喜愛,被描述成「終極恐怖小說」,至今仍影響許多文壇新人的寫作風格。《淡季》描寫一群遊客遇到食人族的故事,原先出版的版本曾被出版社刪掉許多辛辣的情節,之後完整版重新推出,讀者紛紛收集,奉為經典。
續篇《後裔》(Offspring,1991年出版)於2009年被搬上大銀幕,在美國的上映時間卻遲遲未定,最後決定直接發行DVD。今年(2009)五月,傑克.凱堔的《鄰家女孩》更在知名八卦網站POPCRUNCH票選中,榮膺史上十大最令人不安小說之首,可見凱堔式的恐怖即使在二十一世紀仍被視為極端的禁忌。
傑克.凱堔的作品一直以來皆為史蒂芬,金所推崇,稱他為恐怖懸疑作家的英雄,類型讀者的標竿。凱堔曾說過,他只寫自己想寫的東西,錢賺到夠用就好,他不會為了想多賺幾個鳥錢去寫;寫作對他而言,就像一種更高階的遊戲,而且除了自慰以外,寫作是一人獨享的最大樂趣。
凱堔寫長篇、也寫短篇小說,作品多次獲得史鐸克獎(Bram Stoker Award),如短篇小說:《盒子》(The Box)、《逝去》(Gone);合集《和平國度》(Peaceable Kingdom);長篇小說《打烊時間》(Closing Time)。被改拍成電影的有:《迷失》(The Lost)、《鄰家女孩》(The Girl Next Door)、《紅》(Red)、《後裔》(Offspring)。作者網站:http://www.jackketchum.net/。

【譯者簡介】

郭寶蓮
台大社會學碩士,輔大翻譯研究所肄。專職譯者,近期譯作包括《血色童話》、《夜之屋》系列、《死後四十種生活》、《心願清單》、《重生》、《鯨魚之歌》、《川普的女兒》等。譯稿賜教:hot8miso@hotmail.com

【媒體推薦】
■全美最恐怖的傢伙是誰?是傑克.凱堔,恐怖小說家當中的法外之徒。他驚世駭俗的第一本小說,《淡季》,終於一字未改地問世。……如果你在感恩節讀《淡季》,大概會嚇到聖誕節都睡不著。
──史蒂芬.金
■當我讀到《淡季》,我就知道這位作家與眾不同,他的寫作風格是從原始的驚悚角度來著手,也就是從私人的視野來出發……這是真正的恐怖小說,其展現的恐怖精神綿延醒目,出自肺腑,令人坐立難安。──恐怖小說家道格拉斯.溫特(Douglas E. Winter)
■《淡季》依舊影響今天的恐怖小說。只有攻於起承轉合,又能揭露真實情感的小說才能讓人讀完後深陷其陰影中,而凱堔顯然兩種工夫兼具。
──《出版人週刊》
■傑克.凱堔是美國當代恐怖小說家中,最頂尖,作品水準最齊致的作家之一。──恐怖小說家,班特利.里托(Bentley Little)
■就在你以為最恐怖也莫過於此……傑克.凱堔又更進一步驚嚇你。
──美國恐怖雜誌《Fangoria》
■凱堔的文筆緊湊簡潔,字字精準,句句洗鍊。
──網站Cinescape.com
■過去二十年來,傑克.凱堔堪稱我們當代最優秀、最閃亮,最可信賴的作家。──報導恐怖影藝與圖書領域的週報《Hellnotes》
■歡迎進入傑克.凱堔第一本令人難忘的凶殘小說。
──恐怖小說家道格拉斯.溫特(Douglas E. WInter)
■當代懸疑恐怖小說之洪聲。
──恐怖神祕小說家愛德.戈爾曼(Ed Gorman)
■傑克.凱堔是人類當中的懸疑與恐怖大師。──《中西部書評》(The Midwest Book Review)

 

【活動說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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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後記─《淡季》的出版歷程】

希望各位喜歡這段緬因州海岸的夜行之旅。
之前我曾提筆寫過幾次關於這本書的出版歷程:一開始蓄勢待發,充滿希望,但後續令人有點失望。我也曾在幾次訪談中詳細論及此事。在此,我打算略過蓄勢待發的起頭,至於失望的後續則簡短提及,並假定這個新版本的多數讀者對這本書的歷史都有基本的認識。所以,我決定直接挑明來指出這件事的核心──這些話在我聽來怎麼那麼像雙關語,難道勞勃.柏洛克(註:Robert Bloch,1917-1994,著名的恐怖驚悚小說家,電影大師希區考克著名的《驚魂記》即改編其同名小說)在房間某處嗎?──核心就是,嗯,好吧,我砸了自己的銀兩下去,而且還不少,所以,有何差別呢?有什麼大不了的呢?一字未刪,完完整整的版本又怎麼樣呢?基本上就像平裝版吧。
但其實不是這樣。對我來說不是。

到目前為止,我鮮少後悔當作家。我只後悔《她醒來》(She Wakes)這本書的最後一段沒寫好,真希望哪天有機會修改。在那段落裡,隨處都有粗糙的句子,偶爾還能見到編輯的疏失。但《淡季》這本可沒這樣。
這本書的問題在於,
協商。

百齡檀出版社(Ballantine Books)的馬克.傑夫(Marc Jaffe)買下這本書的條件之一就是我願意改寫。我確實願意,我當然願意,這是我的第一本小說,能拿到合約我就很開心了。他們會認為我瘋了嗎?如果我只願意花一分鐘改寫。我們全都曉得這本書的暴力程度無書能及,基本上大眾化小說的市場裡從未出現過像這樣的東西。他們買的只是我的寫作品質。但我知道我必須下手砍幾刀才行。
我只是沒想到他們要我修改那麼多。
我記得那些下午,我跟一位年輕貌美的紙稿編輯對桌而坐,不過我現在忘了她的名字。她對這本書的厭惡之情明明白白,但她人很好,而且盡忠職守。她所任職的出版社買了一本齷齪噁心的小說,而且基於某些荒唐的理由對它賦予高度寄望,而那本小說正是敝人在下這本。她的工作就是要讓這邪惡的爛東西變得有模有樣。她前方的桌面上有一本黃條紋的便條本,上面寫滿對我這本書的建議。每次開完會,建議就更多。
對於某些建議,我會說當然可以改,沒問題。
但對於其他建議,我會搖搖頭,說,辦不到,我怎麼能改那個地方,妳這是要我的命。
她沒想要砍掉這本書的精華,但也不打算只是修修它的指甲。
最後的結果是,除非妳先把我砍頭,否則我不會讓妳動刀。
我是認真的。
有幾次我們甚至一段段、一句句、一字字地角力。
基本上這種角力是友善的,但很令人沮喪。我們兩人的目標一致──做出一本可以一上架就賣出的暢銷書。這樣一來,她在公司裡就能走路有風,而我也能賺進大把銀兩──但對於該如何達成目標,我們的意見卻南轅北轍。我們就像一對起口角的競賽夥伴,兩人同樣想爭取冠軍,但奪冠的方法協調不齊。她想讓這本書更融入主流,而我則他媽的想引領潮流。

就這樣持續了兩個禮拜。
那時我的手稿已經滿滿都是紅色墨水痕跡,而她的筆記本上也滿滿的潦草筆記。
有一天開會結束後我回家,幾星期後我寫出了另一本《淡季》,就是你們剛剛讀完的這一本。至於原來那本,被我扔到垃圾桶裡。對,對,我曉得,不用你告訴我,我就是混蛋。我無話可說。
接著,我們又回到會議桌上。她跟馬克商量過後,認為這本的內容還是太激烈。他們想要一本會備受矚目的書,但可沒人想反胃嘔吐。
首先,有些食譜要拿掉。
更多
協商。
當然,在百齡檀出版社的那個版本裡,你聽不到那個懷孕婦女思忖著,人肉香腸吃完後,明天要怎麼料理剩下的無名氏獵物。
你也不會學到如何製作人肉肉乾。
我一直認為,這實在很可惜。這份食譜可是我根據《如何在野外求生存》(How to Survive in the Wilderness)一書裡的資訊改寫的,我猜想,你們一定不知道這種資訊哪天可能派上用場。
同樣地,關於如何利用恐懼讓人肉變嫩的句子,更讓我懷念。我相信這部分的靈感是來自歷史小說家瓦帝斯.費雪(Vardis Fisher)的精彩小說《山居人》(Mountain Man)。我充分借用這本書的內容,況且好萊塢也把《山居人》改編成電影《猛虎過山》(Jeremiah Johnson)。我認為書裡說的是真的,極度的恐懼會讓你的肉變嫩。
他們也反對我把「剃過毛髮,挖出眼睛,對切開來的頭顱」放進水裡煮的點子,建議我用一句話「其他切割下來的肉」帶過即可。唉。
另外,他們不喜歡籠裡的男孩躺在自己的嘔吐物當中。
不受歡迎的嘔吐物。
蘿拉的舌頭被魚鉤鉤住,被切下來後吃掉的那個畫面他們真的很不喜歡。我再次不同意他們刪除這一段。唉,對這些傢伙來說,這些描述用象徵手法來表現即可。但我就喜歡這個辭彙,讓人煩擾的份子。已經尖叫過很多次了呀。
他們也不讓瑪姬吐出她咬下的陰莖。我一直沒弄懂他們的理由。
我們所有人都知道,在原始的版本中,甚至把它吞下去欸
這些刪減,我都讓步了。不過,在全書最後五段的幾個簡單句子上,我和編輯的意見嚴重分歧,幾乎釀成不可收拾的後果。經過這麼多年,現在我很高興地說最後是由我來刪除那些句子。不過,若你不是第一次閱讀這本書,或許已經在其他地方的字裡行間讀到這些句子。
原始版本裡被刪除的句子包括:尼克這傢伙大概挺得過去。雖然他的胸口有一個大洞,得縫上好幾百針去修補,不過感謝上帝,沒傷及重要器官。還有,尼克意識不清地躺在她的旁邊。「他會沒事吧?」她問。
「他失血過多,不過,對,我想他會沒事。」
「很好。」她說。
另外,當彼德斯在坦承自己誤殺時,「他媽的差點」這幾個字被刪除,變成簡單的
「我殺了他。」
對。他們要我救尼克,但我要死。
我記得,這部分是最難下手的。
一開始我斷然拒絕。他們這個建議把我氣死了。我在尼克身上要找尋的,整本書一直在追求的,就是一個男人終於可以成為忠誠守護愛人的英雄,即使他不曾夢想自己能做到這樣。然而,就在最後一刻,當一切痛苦和努力應該值回票價,
當救兵終於來到,他應該被拯救時,那該死的救兵竟然斃了他。
你說的是電影《活死人之夜》(Night of the Living Dead)?當然是。我還記得最後那一幕讓我有多震撼,我真希望付梓的書頁上也有同樣效果。我曾跟百齡檀出版社提過這部影片,但我的編輯或馬克都沒看過這電影。總之,他們那表情好像我是用愛爾蘭的古居爾特語跟他們說話。《活死人之夜》是一部低成本的速成電影,但肯定會大賣特賣,等著看吧。
他們用我的理由來反駁我。他們說,尼克這傢伙,他整晚都處在地獄裡應該讓他活下來。
讀者會希望他活著
希望?他們當然會希望。我也這麼希望。還沒寫到最後,我就愛上這傢伙。但誰在乎讀者怎麼希望啊?對這本書來說,結局就是這樣才對
沒得商量。
我說,尼克必須死,不管從主題或戲劇效果來看。這本書要談的就是這個:生命無常,世事莫測。你在華爾街慘烈廝殺,隔天卻被公車給撞死。你墜入愛河,卻發現你得了阿茲海默症。為什麼卡菈──強壯的姊姊──會一開始就死得那麼慘,而瘦弱的妹妹,卻能活下來?誰知道呢?諷刺吧。運氣。世事難料,霎時人間蒸發,忽然環境劇烈變動。這才是該死的重點!
我替我的書抗辯。
我輸了。
我心想,好吧,這是你的第一本書,那就迎合風向吧。
記住,這樣我就能致富,他們保證。
但也記住,這並沒讓我致富。
等到經銷商紛紛撕下海報,撤掉銷售點的店頭陳列,等到封面從被截斷的女肢改成一滴血,等到百齡檀出版社退出宣傳,並拒絕──起初拒絕──賣出英國版權,堅持依照計畫,自己經銷到英國時,我就看出他們顯然不會努力讓這本書繼續出現在美國的書店裡。美國本土的「邦諾書店」(Barnes & Noble)花了幾天賣出十二本。之後我沒在那裡見過這本書。百齡檀負責將混亂難看的場面掃入地毯底下。電話響起。其母公司藍燈書屋出版集團(Random House)的執行長被紐約市的《村聲週報》(Village Voice)撰文撻伐,說他竟出版這麼暴力色情的書。《淡季》成了令人難堪的可恥東西。
年輕貌美,但我忘了名字的編輯不再回我的電話。
而當初簽下我這本書的馬克.傑夫黯然離開百齡檀。
這麼多年來我一直納悶,如果當年他們出版的是現在這個版本,我會從出版界聽到什麼更粗野難聽的話。

忘了人肉食譜或者那一點點的──勞勃?是你嗎?──剮舌劇情。
對我來說,尼克的死讓整起事件變得更加深沉黑暗。
想想看,殘酷的一夜過後,留下了哪些人。
一個女人──身體殘缺,心理創傷,展現了內在的冷靜韌性,但她所見到或做過的事情永遠不該有人見到或做到。而彼德斯──身為警察的他明明是個好人,卻在那晚誤殺了不只一個無辜的百姓,而是兩個,而這兩個的其中一個在其踉蹌舉止背後所展現的驚人意志力和承諾,將會永遠地折磨彼德斯的心和靈魂。
我在追求的,就是這個世界裡沒人是贏家的殘酷現實。
如果尼克活下來,那就有希望,大家會認為或許他和瑪姬將成對成雙
然而,如果
他死了,她就孤單一人。
我認為對百齡檀出版社來說,這種結局難以接受。對他們來說,無法忍受。

我還做了一個修改,這修改不在這個版本裡,而在英國出版的平裝版。
在原版的尾聲,瑪姬在救護車裡被施打了麻醉藥,迷迷糊糊中她想著,不曉得在處理她的這些人是醫務輔助人員或者醫生。她希望他們是醫生,裡頭寫道。
出版後幾個月,我收到一位讀者的來信。他說,他非常喜歡這本書,直到讀到這一句。
他繼續解釋,他本身就是醫務輔助人員,他認為,在瑪姬那種狀況下,由受過訓練的救護車醫輔人員來處理,會好過立刻由一群醫生來接手。我查證了一下,他說的沒錯。哎呀。我沒做好該做的功課。我回信對他道歉,並感謝他不吝指正,並答應再版時一定修正。
一九九五年「頭版英國」出版社(Brits at Headline)出書時,我真的修改了這部分。
當我告訴那裡的編輯麥可.巴利(Mike Bailey)要修改的原因,他哈哈大笑。
說,當然沒問題,把它們寄過來。
不必協商。

【書摘】

第一部
一九八一年九月十二日

深夜十二點二十六分

他們看著她穿越草原,越過低矮石牆,進入彼側的樹林中。她舉止笨矬,看來很容易到手。
他們悠哉悠哉。折斷白樺樹的嫩枝,剝開樹皮。他們可以聽見她奔越矮樹叢的聲音。他們相視而笑,不發一語。剝掉白樺樹嫩枝的樹皮後,他們開始跟隨她。

她感謝老天爺賞賜月光。她差點沒見到那個老舊的地窖口,窖內可是深不可測啊。現在,她小心翼翼繞過窖口,接著繼續跑,跑過長長的雜草和香蒲,越過白松、黑松、樺樹和白楊。腳下踩著苔蘚和地衣,鼻子嗅到植物腐爛味和萬年青。她聽見他們踉蹌穿越沼澤地,說笑聲悅耳輕盈,孩童在黑暗中嬉戲。她想起他們擱在她身上的手,粗糙強壯的小手。當他們抓攫她,一根根骯髒的銳利長指甲抓痛了她。她簌簌顫抖。聽見他們在不遠的身後笑著。而前方,樹林愈發濃密。
現在,她不得不放慢速度。要命的是她幾乎無法看清楚。冗枝長椏拉扯她的頭髮,殘酷地戳刺她的雙眼。為了保護臉部,她舉起赤裸的手臂交叉在身前,手臂因此被樹枝刮得血痕累累。身後那些孩子停步、聆聽。而她開始哭泣。
蠢,她心想,現在哭未免太蠢。她又聽見他們在附近移動的聲音。他們看得見她嗎?她一頭衝過濃密的灌木叢,枯老硬脆的利枝直接戳入她輕薄的棉洋裝,彷彿她身上本無衣物,在她的手臂、腿部和腹部耙出一道道血痕。但痛楚沒嚇阻到她,反倒驅使她奮勇前進。她放棄臉,不再悉心擋護,而是將手臂用來對抗侵入的枝椏,一路左擋右遮,終於穿越灌木叢,來到林間空地。
她深吸一口氣,立刻聞到海洋氣息。應該就在不遠處。她拔腿狂奔,或許會有房子,漁民的小屋。會有人煙。這片草原遼闊無際,但她很快就聽見前方的浪濤聲音,她踢掉鞋子,赤腳朝浪聲奔去,這時,十一個蒼白的小軀體衝破最後一叢灌木,看著月光下的她。
她發現前方空無一物,沒有房子,沒有光線,只有一大片蔓長的雜草。萬一前方只有一片汪洋?那她就等於被逼到角落,無路可逃。但她不願這麼想。快,她告訴自己,跑得更快。她胸腔裡的肺又冷又痛。而浪濤聲愈來愈響。海洋就在咫呎,就在草原的另一方。
她聽見身後傳來他們的奔跑聲,知道他們離她很近。她使勁狂奔,連自己都驚訝她還有這種力氣。她聽見他們的笑聲,那可怖的笑聲,冷酷、邪惡。她看見有幾個沿著旁邊趨前。他們毫不費力地跑著,直盯著她,齜嘴咧牙,牙齒和眼睛被月光映照得熠熠閃亮。
他們知道她任人宰割,所以盡情玩弄她。而她只能奔跑,在絕望中抱持一絲絲希望,希望他們會玩膩這個遊戲。她看得出來,放眼望去沒屋舍人跡,眼看她就要孤單地死在這裡,無人知曉。她可以聽見他們其中一人在她身後發出小狗的尖鳴聲,忽然感覺有東西劃過她的腿背。劇烈的痛楚讓她差點倒下。她撐不過了,他們環伺著她,不可能逃出魔掌了。她大便失禁,她知道自己屈服於恐懼。
她咒罵過自己上千次,氣自己老是停車扮演聖經裡的好撒瑪利亞人。但一個小女孩獨自在漆黑漫漫的馬路上踉蹌而行,這種景象著實嚇到了她。才彎過一個轉角,就忽然見到她在那裡,腰際以上的衣衫破破爛爛。就著車子大燈,她看見小女孩的手摀住臉龐,似乎在哭泣,那模樣看來不超過六歲。
所以,她停車,下車接近她,心裡忖度,意外、強暴。小女孩一雙黑黝的眼睛抬頭看著她,咧嘴對她笑,眼裡不見淚痕。某種直覺讓她直接轉身,但一回頭就見到他們站在她的車子前方,阻擋她回車裡。霎時她害怕起來。她高嚷,要他們離開車子,雖然明知他們不會聽從。「滾離這裡。」她咆哮,感覺無助又愚蠢。就在這時,他們開始嘲笑她,往前逼近她。接著,她感覺到他們的手落在她身上,她知道他們想殺她。
旁邊奔跑的人開始圍攏逼近,她瞥他們一眼。骯髒、噁心。共有四人,左邊三人,右邊一人。三人那一群全是男孩,右邊那個是小女孩。她轉身面向小女孩,拔腿撲過去,衝撞力道嚇得小女孩跳開,然後,傳出一聲痛苦哀叫。其他人哈哈大笑。她感覺到背部和肩膀瞬間傳來灼痛,接著連續快速的兩鞭落在臀部上。她的腿虛弱無力,麻木如橡皮,她知道她的力氣正逐漸耗盡。然而,害怕跌倒的恐懼遠遠甚於痛楚。萬一跌倒,他們一定會把她活活打死。她的大腿和肩膀有溼濡感,她知道他們讓她流血了。現在,海就在不遠處,她聞得到海洋氣息,感覺得到浪花噴濺。她不停地跑。
她看見左邊那群人新加入了一個男孩,一個速度很快的大男孩。我的天哪,她心想,他穿的是什麼東西呀?某種皮,某種獸皮。這些人到底是誰?現在,右邊又多了兩個小孩,但她看不出那是男孩或女孩。他們輕易地穿越蔓長的草叢。別再逗弄我,她心想,拜託。大男孩從她前方跳出來,直接擋住她的路。現在她被重重包圍。大男孩轉頭瞥向後方,就著月光,她看見他整張結實的臉布滿疥癬和面皰。
她內心的恐懼既冰冷又空洞。他們以樹枝深深劃入她的後背和腿,現在她無計可施,只能奔跑。不停地往前跑,跑向海洋。
她用力凝視大男孩的背部,想要專注,想要重拾力量和勇氣。忽然,他迅速轉身,她看見他手上的樹枝模糊閃過,感覺臉龐爆出一陣痛楚。她的鼻子流血,兩頰之間皮開肉綻。嘴裡滲出血味,連呼吸都困難。她知道她很快就會停下來,她可以感覺身體裡面彷彿有東西死了。她的眼睛瞄向他的右邊和左邊,尋找逃脫的路徑。她不會再看他,除非非看不可。
她看見他的身後有東西在月光下閃爍。就在那裡,那片海洋。她整個人好無力,因為眼前無路可去,一點希望都沒有。沒有屋舍,只有陡峭的花崗岩斷崖沒入深不見底的未知汪洋。光是墜落就足以讓她喪命。沒望了,完全沒指望。她不再奔跑,慢慢轉身面向包圍她的那群獵捕者。
霎時,他們又只是孩子,她迷惘地看著他們襤褸的衣衫和粗布衣,看著那髒兮兮的臉蛋,看著那雙因追捕而興奮閃亮的眼眸,還有那結實的小軀體。她心想,不可能有這種事,不可能出現這樣的孩子。她懷疑是流血和痛楚讓她迷失在幻影中。接著,她看見他們弓身緊繃,舉起手中的白樺樹枝,瞇起雙眼,緊抿雙唇。她閉眼不看他們。
他們旋即撲向她,骯髒的爪掌撕扯她的衣物,樹枝用力劃過她的肩膀和頭部。她尖叫,卻引來更多訕笑。她感覺到他們垂涎的嘴貼住她,她的肌膚開始因血液和唾液而起雞皮疙瘩。她再次放聲尖叫,一股從未感受過的巨大恐懼爆發開來,情急之下她展開反擊。相較於他們,她忽然變得激動強壯,化身成一頭受傷的巨獸。她睜開眼,狂暴地出手,以她的拳頭攻擊他們的額頭和嘴巴,用力推開他們污穢噁心的身軀。有那麼片刻,她似乎衝破他們的圍攻,直接槓上在她面前那個大男孩,但他們隨即一湧而上,再次淹沒她,她又用力推開他們,迴身兩次,將他們從她身上甩開,她清除障物,路徑暢通,而那個大男孩震懾於她突破重圍的決心,也迅速閃到一旁。
沒什麼好考慮,也沒時間思索或恐懼,她別無選擇,只能衝過那個男孩,奔向漆黑的稀薄空氣中。她一躍,遠遠飛過岩面,呼吸急促地落入洶湧翻騰的波濤中,沒入無邊無際、冰凍嚴寒的魆黝裡,身上的血液被冰冷的鹹水沖刷洗盡。

深夜一點十五分

藍色小手提箱裡沒太多吸引他們的東西。三件有點髒的棉質上衣,一件綠色的套頭毛衣,除此之外就只有胸罩、內褲、絲襪和花呢裙。前座有一件白色毛衣,正面有成排鈕扣,上等的喀什米爾毛料。小女孩將這件白毛衣貼在自己的破爛軍衣上,粗糙的手撫過柔軟布料,將泥塵搓入了衣袖裡,這時,那兩個正以小刀撬開置物箱的十歲小鬼把她干擾得略微分心。車內瀰漫著女人的香水和香菸味。
除了一些紙張、地圖、駕照和行照,前座置物箱內別無他物。膚況極差的男孩將前座那只女用手提包裡的東西全倒出來,以骨瘦嶙峋的雙手翻弄內容物:塑膠髮梳和髮刷、髮夾、紅色絲巾、唇膏、胭脂、眉筆、眼線液、一面老舊模糊的小鏡子、通訊本、太陽眼鏡、護照、口袋型計算機、平裝的驚悚小說、指甲銼、又一根口紅、皮夾。皮夾裡共有八十五美元,幣值包括十元、五元和一元。還有一張布魯明黛爾百貨公司的簽帳卡、幾張萬事達和美國運通發行的信用卡。他翻閱那幾張以塑膠膜護貝的相片──穿著泳衣的一對男女對著鏡頭微笑、一隻模樣怪異的小狗、一個鬈髮的老婦在瓷磚水槽中清洗一隻雞。沒半個東西他有興趣。
他將自己笨拙的少年身軀移出車子,對著在他身後等待的小男孩和小女孩示意。他們一獲得許可,立刻爬進座位。小男孩挑選了顏色較深的口紅,開始在後照鏡上塗鴉畫圈。小女孩喜歡那張有點像老鼠的狗照片和小鏡子,將它們塞入掛在她頸圈的骯髒皮囊裡。這時,大男孩發現座椅底下卡著一罐除冰劑。他拿起來搖一搖,幾乎空了。
他打不開後行李箱,因為沒鐵橇。其實後行李箱的鑰匙就掛在點火孔上,但對他來說無意義。他不懂鑰匙的用途。只知道這東西大概有什麼好處。
走回樹林的途中,他們見到一隻貓頭鷹靜靜地等著狩獵。牠的獵物是水面上那隻大牛蛙,不過在這種昏暗的光線下他們幾乎看不見。他們只見到貓頭鷹叼著青蛙返回樹梢,開始撕扯牠。膚況差的男孩以石塊攻擊貓頭鷹,精準地擊中牠的胸口,牠掉入一片黑莓叢中。較年幼的孩童開心歡呼,不過大男孩懶得去撿屍體。荊棘太過麻煩。反正會有不介意荊棘的動物過去收拾貓頭鷹的。黑夜,什麼都在狩獵。

早晨十一點三十分

廚房讓她很滿意。這一定會是很棒的廚房,等她再次清理過後。兩片式的摺疊長桌、偌大的流裡臺。水槽上方朝東望山的大窗可引入充足光線,還能瞭望那片被誤認為後院的草原。草原上處處可見奄奄一息的金菊。此外,西側和南側各有兩扇較小的窗戶。最棒的是,在廚房正中央附近就有一個老式的大肚爐,大到不僅能溫暖廚房,或許還能造福兩間臥房。
整間屋子最大的空間就屬廚房,看來是刻意把這裡營造成日常生活的重心。廚房有兩扇門可出入:後門位於水槽左側,前門則在餐桌旁,而餐桌邊還擺了一張皮革大沙發。這裡一定會很舒適。卡菈往後退離水槽,環顧四周半晌,現在看起來已經很棒。她拿起裝有髒毛巾和爐火灰燼的褐色紙袋,丟到後面露臺上的垃圾桶裡。
真是美好的一天啊,她心想。陽光燦亮,但空氣中仍有足夠的寒意讓她有理由升起爐火。她隱約聽見遠方傳來海浪擊岸的聲響。可惜見不到海洋。只有一隻信天翁在半哩外乘風翱翔。
她打開柴房門,發現劈好的橡木和白楊柴塊堆得高高。地上盒子裡有柴薪。有人好心到幫她把備妥這地方。喔,是挺髒,不過這也是預料中的事。卡菈不在意必須花時間清理。那些劈好的柴塊已夠讓她心存感激,畢竟劈柴絕不是她這輩子可以學得好的事。對方這些小小的舉手之勞讓她很感激,比方在電話上貼著緊急號碼,萬一她需要找醫生,或者──更慘──需要找警察。另外,留在廚房餐桌上的延長線是為了她的打字機而準備,此外,對方還體貼地幫她插上了冰箱的插頭,還用掃帚粗略把屋子打掃了一下。想到仲介的說這地方已經一年多沒人承租,就不覺得房子有多髒。他告訴她,去年情況很慘,因為沙灘上出現太多水母。她原本預期會很髒亂,但發現沒像她想得那麼慘,心裡真是高興。整體來說他們給了她一間屋況相當好的房子。柴房裡留有一把很銳利的斧頭,萬一她需要柴枝來升火,不過從備柴量來看,她很有信心毋需動手劈柴,除非遇上氣候惡劣的秋天。
她在壁爐和柴房之間來回走了幾趟,在壁爐裡放入足夠讓她用上一段時間的木柴。接著,她給自己倒一杯咖啡,坐在餐桌前,想著還有哪些事還沒做。浴室很乾淨、臥房也乾淨、現在連廚房都整理完畢。那就剩下客廳,還有閣樓,如果她不嫌麻煩想整理那兒。要不是明天得招待吉姆、瑪姬和其他人,她會把客廳放個幾天再整理,不過他們有六個人,她想,非得騰出一些空間。
蠢主意,她心想,怎麼會這麼快就讓他們來,我連自己都還沒安頓好呢。但她一時衝動開口邀請,話都說出口了。吉姆的拍攝工作現在剛好告一段落,誰知道他何時又得去洛杉磯拍另一部白癡廣告或什麼的,所以,至少明天的時間對他來說很方便。她到底是怎麼跟演員扯上一塊兒的?照理說多數演員都不是她喜歡的類型啊。他們通常眼光狹隘、以自我為中心。好吧,其實她知道自己怎麼會跟他扯上關係。理由很簡單──她這輩子從未見過比他更俊美的男人。招認之後她不由得泛起微笑。
跟尼克分手後,生活似乎簡單多了。有個深具魅力的男人單純地周旋在她身邊,跟她做愛,占領她的心,駐留在那裡。尼克太過複雜,讓她必須投注整副心力在這份感情上。現在,真正吸引她的是工作,而非男人。她一向太投注於感情,但沒一段走得下去,現在她讓生活變得簡簡單單,只專注在工作上。這樣的生活讓她擁有一種掌控的感覺,看著自己一步步邁向成功,就能獲得無上的滿足感。至於吉姆,他俊美,愛撫起來非常舒服,而她要的就是如此。
她失神地啜飲咖啡,目光凝聚在流理臺上一方燦亮的陽光。她心想,現在跟尼克的關係也變得更簡單了。情人當不成反而能當朋友,此時她還真渴望能見到他呢。她想起她剛開始跟別人約會時他有多忌妒。她很高興那個階段結束了,很高興他們能自在地閒聊,馬拉松式地徹夜聊到破曉。否則,讓吉姆和尼克待在同一屋子裡肯定會很慘。最近她從男人身上得到的不是友誼就是性愛,尼克給了她前者,而吉姆給她後者──這種日子其實還挺不賴。
她思索該怎麼安排房間。尼克和蘿拉可以睡第一間臥房,瑪姬和丹恩睡第二間,她和吉姆則睡在客廳,那兒的窗戶底下就有一張外拉式的舊沙發床。看來她最好得起身去清理一下。她以灌下威士忌的氣勢一口飲盡咖啡,然後開始幹活兒。
從某方面來看,這房子的格局挺怪。客廳幾乎像是後來添加的,因為它位於最大那間臥房的牆面旁,看起來也像個房間而不像客廳。整間屋子彷彿一側專為廚房所用,另一側則隔成三個面積相似的房間,外加一間浴室。客廳裡有個小壁爐,卡菈思忖,最好在裡頭放一落柴薪。即使廚房有個大肚爐,但熱度恐怕無法嘉惠到客廳。況且現在屋裡其他地方雖沒霉味,但唯獨客廳仍隱約飄散著那種溼霉味,待在裡頭實在不怎麼舒服。客廳裡的家具都已老舊,而且顯然不是上等貨。她將椅子一一拿到外頭通風,拍打椅墊,抖出灰塵。
客廳裡唯一的上等家具堪屬天花板上那手工劈鑿的桁條。根據仲介的說法,這房子的百年歷史就呈現在這一桁一梁上。支支巨大的梁桁是由美麗的深色木頭所鑿成,好美令人驚嘆,讓人想在上面刻烙自己的名字,再延續個上百年,只不過你會覺得這樣破壞它們實在很不好。她心想,當身上趴著某位年輕俊俏的演員時,若抬頭仰望被壁爐火光映照的桁梁,一定很棒。霎時她幾乎可以看見並感覺到那景象。綺思日誌620A號,次要小段:拓荒者精神。
真淫穢啊,卡菈。不過她真心希望壁爐能正常運作,否則,睡在客廳裡的人,不管是不是吉姆,肯定會冷死。當然,她可以把閣樓的門打開,將白天吸收的熱氣引下來,多多少少調和一下屋內的寒氣。但她不想這樣。老舊的閣樓總給她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,所以她會盡可能迅速關上它。一等到把客廳清理乾淨,她就來試試壁爐是否完好。

到了下午兩點,客廳已清理得夠乾淨,卡菈也把多數家具搬回屋內。她累了,忙了一整天。她真高興之前早點兒離開汽車旅館,所以才有足夠時間幹完這些活,否則,或許等到賓客抵達她還在整理。
但從某方面來說,她挺希望他們已經離開。她開始感覺這一切真的都屬於她──畢竟是她把這裡從蕪穢多時的塵埃汙垢中解救出來。她很確定在這裡進行的編輯工作也會很順利。廚房餐桌一定會是很完美的書桌。事實上,若把兩片摺疊桌面攤開來,就變成她生命中前所未有的大書桌。紐約住家的那張,只不過是四分之三吋厚的夾板小桌子,而辦公室那張的桌面上,永遠堆滿信件和合約。而這裡這一張,可以讓她盡情伸展。在這樣的桌面上工作一個月,比得上家鄉那兩張。充裕的靜謐,充裕的時間思考。沒有酒吧來瓜分她的夜晚,沒有宿醉來折騰她的早晨,也沒有男人來把她的生活搞複雜。只要吉姆來訪過後乖乖回家。
雖然她可能會偶爾想念性愛的歡愉滋味。她納悶,不知道在這附近的傢伙都是些什麼樣的人。大概像農人或漁夫吧。不過他們也可能很有意思啊。不曉得鎮上有沒有酒吧。如果有,或許她得爬上那輛租來的福特Pinto去瞧一瞧。不過只去一次,她心想,而且要雲淡風輕,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。拜託,老天爺,什麼都別沾惹,我來這裡是要搞定這本五○年代搖滾樂的書。簽了約要處理的這本書很精彩,肯定會讓我出名發光,至少能躋身為名編輯之列。報酬優渥,擁有合理的截稿期限,就這樣,這就是我來這裡的目的。
再五天就可以離開公司,展開新生活。一個人在海邊散長長的步,每天花八小時在打字機前。宛如置身天堂。這本書的內容充實,非常專業又令人雀躍,簡直是編輯夢想中的書。除了原有的休假,老闆又給了她額外兩週假期,因為她跟他保證,等她回城裡,這本書就能編輯完成。不需要讓他知道的是,其實她可以悠閒地在一個禮拜內搞定這本書,之後打算輕鬆愜意地獨處一陣子。她知道,這有點像欺騙,但她向來認真工作,理當好好渡個假,況且她也需要多點時間休息。或許可以寫點自己的東西,或許換個心情,懶散一下,什麼都不做。總之,怎樣都行。最棒的是這段期間能領全薪,不過最重要的是,她將做出一本很棒的書。她會的。至於沒工作的那幾天就當成額外賞賜。她心想,安排得好呀,卡菈。
現在,剩下閣樓。
她之前上去看過,一片狼藉。她天生的秩序感催促她至少整理到稍微像樣。她心想她是該去整理一下,但事情總有優先順序,她得先看看壁爐是否正常。她到外頭拿了一些柴薪,還從柴房裡拿出幾塊木頭,再撕下幾張《紐約時報》的週日體育版,將報頁緊緊捲成長條狀,將柴薪放置其上呈十字型。終於,三塊木頭放進壁爐裡。她還確認了煙道暢通無阻,然後點燃火柴,放進捲起來的報頁裡,白煙開始縷縷冒出,旋即出現熊熊熾火。
火鉗、夾子和鐵鍬就在旁邊的架子上。她拿火鉗調整木頭,又放了兩根上去,接著往後坐一會兒,享受壁爐裡傳出的熱氣。火燒得很旺,熱氣蒸騰,看來今晚屋裡會很舒適。她把最後一張填充得鼓鼓的扶手椅拿進客廳,心想不能再拖延下去。要不就現在去整理閣樓,要不就永遠不理會它。
她打開樓梯的門,開始往上爬。
樓梯咯吱響,想來這聲音很正常,而且看起來還算安全。在樓梯最上方還有一扇門,她打開後步上平臺,扭開頭頂上的燈。
清理這裡實在沒什麼意義,因為這地方本身就髒亂不堪。從地上可看出老鼠在此興盛繁衍。噁臭之城。她甚至納悶會不會有蝙蝠。以前鄉居生活的所有記憶告訴她,閣樓有鼠必有蝙蝠。或許傍晚再來找找牠們,也或許算了。不過至少她決定把整理閣樓這事兒拋在腦後。
閣樓的屋頂低矮到肯定讓她整理完後腰背挺不直,幸好沒多少東西要整理。地面散落著幾根衣架、一張沾有水漬的破舊床墊,以及一個厚重的舊衣櫃,上面的抽屜幾乎全不見蹤影。另有一把生銹的大鐮刀。
大概就這些。僅有的一扇窗戶非常小,髒污之餘還蒙上厚厚的塵埃。煙囪管旁有一落舊雜誌、一本一九六七年的年曆,以及幾本老舊的漫畫──刊載蝙蝠俠的漫畫雜誌《偵探漫畫》(Detective Comics)和《塑膠人》(Plastic Man)。漫畫看起來很棒,她將一本本收好,拿起來聞聞那老舊潮霉的氣味,感覺好開心。這就是她愛的氣味,喚起一九六四年左右她在紐約上州那間廉價雜貨店裡的少女回憶。夏日新刈的乾草。麥芽酒。美好的事物。
她將漫畫放在階梯平臺旁,走向窗戶,稍微彎腰才能開窗。
她心想,該讓空氣流通一下。她找到窗閂,將窗戶往自己的方向拉開,稍微退後以便讓窗戶整個敞開。這時,她發現自己踢到東西。很難看清閣樓遠處角落的東西是什麼,不過,她確實……踢散了某種東西,這點毋庸置疑,因為她聽見東西滾過地板的聲音。窗戶打開後光線明亮一些,但她還是得屈膝才能看得見。她看著地板,那到底是什麼呀?
她看著一堆骨頭,整整齊齊的一小堆。她實在看不出來這是什麼樣的骨頭,但猜想應該是屬於某種鳥──或者某幾種鳥,因為那堆骨頭裡有一些尾巴部位的長羽毛和一些更小的白絨。她認出其中一些骨頭──幾截脊椎骨和一塊小肱骨。她發現這些骨頭上的肉似乎被剔除得很乾淨,或許是昆蟲啃囓的吧。它們看起來已有好長一段時間,問題是怎麼會出現在這裡。她只踢散了這堆骨頭的其中一些,其他的仍原封不動地呈現著直徑約一呎左右的小金字塔狀。彷彿有人將它們掃到窗前,然後忘了它們的存在。有人掃了地板,但一時疏忽沒把地掃完。她心想,一定就是這麼一回事。
可是為什麼會有骨頭和羽毛?地板上還有鳥獸糞便。不管怎樣牠們不可能自己將骨頭弄成堆啊。難道某種動物具有這種習性?貓頭鷹或什麼的?她試圖搜尋大學時念到的生物學知識,但實在難以想像有哪一種鳥或者老鼠──老天,可別是老鼠──會把獵物的遺骸疊成這樣,不過她猜想,或許有這種可能性吧。然而,左看右看,她還是覺得比較像人類所為。大概是小孩子吧。她想起煙囪旁的漫畫書,想像有個寂寞、半瘋的可憐孩子待在閣樓,將雞骨疊得高高,這時父母在樓下爭吵。想著想著,她不禁納悶前一任房客是什麼樣的人家。
她轉身走到階梯平臺,拿起漫畫書,心裡想著,孩子,希望這不算劫掠你的祕密收藏品。她下樓,拿了畚箕和掃帚。不知怎地,她就是很不喜歡那堆骨頭。不過她還是撿起它們。
 
引用自: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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